今天碰到一个老板,在建筑行业摸爬滚打十几年,年营业额过亿,却因为税负问题愁得直薅头发。他一脸无奈地说:“明明账上有钱,但一交税就瘪了口袋,这税能不能少交点啊?”
其实,这位老板的困惑也是很多建筑企业主的心声。建筑行业本身成本高、利润薄,再加上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等层层税负,稍有不慎就可能陷入“高收入、高税负、低利润”的尴尬境地。那么,武汉的建筑企业该如何合法节税,让钱真正装进自己的口袋呢?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。
建筑行业的税负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:
增值税: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%,如果企业采购环节无法取得足额进项票,实际税负可能高达6%-8%。
企业所得税:企业利润需缴纳25%的企业所得税,如果利润分红到股东个人,还需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,综合税负高达40%。
个人所得税:建筑企业常面临劳务费用、股东分红等高额个税,尤其是临时用工和居间服务费,税负压力山大。
任正非曾说:“企业最大的成本不是员工工资,而是税收。”这句话在建筑行业尤为贴切。税负过高不仅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,还可能影响业务拓展和竞争力。
近年来,核定征收个体户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节税选择。以武汉某建筑设计公司为例:
该公司年营业额900万元,成本及费用200万元(可获取发票),采用查账征收方式,需缴纳:
增值税:900万×9%=81万;
企业所得税:(900万-200万)×25%=175万;
个人所得税:(630万-速算扣除数)×20%≈121万;
总税负:81万+175万+121万=377万,税负率高达41.9%!
如果该公司通过税务筹划,在税收洼地成立一家核定征收的个体户,情况会如何呢?
增值税:个体户年开票450万以内,增值税免征;超过部分按1%缴纳,即(900万-450万)×1%=4.5万;
个人所得税:核定应税所得率10%,即900万×10%=90万,按0.5%-1.5%税率计算,个税约为90万×1.5%=1.35万;
附加税:增值税的6%,即4.5万×6%=0.27万;
总税负:4.5万+1.35万+0.27万=6.12万,税负率仅0.68%!
看到这里,老板们是不是眼前一亮?核定征收个体户的优势在于:
税负低:综合税负率仅2%-3%,远低于有限公司的25%企业所得税+20%分红个税。
操作简单:无需建账,税务局直接核定税率,省心省力。
政策红利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》,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,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。
为了更直观地展示两者的差异,我们以净利润500万元为例,进行详细对比:
有限公司:
核定征收个体户: